劳动合同法学习感悟
- 劳动合同法适用人群:
- 企业
- 个体户
- 非企业单位
- 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
- 劳动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条件:经过民主程序公示,并告知劳动者
- 工会的作用:帮助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,指导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,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
-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
- 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过程中应该建立职工名册
- 用人单位招收劳动者,不能收取劳动者押金
- 用人单位应在用工前 / 用工之日 / 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
- 劳动合同的类型
- 固定期限
- 无固定期限
- 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
-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:
- 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0年
- 在企业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 / 国有企业改制 的条件下,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退休不足10年
- 连续两次订立劳动合同后的续订
- 用人单位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/ 超过1个月且不满1年,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后者用人单位在这段时间内须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
- 劳动合同不满3个月,不得约定试用期
- 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
- 试用期时间划分:
3个月 <= time < 1年
:1个月1年 <= time < 3年
:2个月>= 3年
:6个月
-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%
- 用人单位可以将下列人员列为竞业受限人员:
- 高级管理人员
- 高级技术人员
- 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
-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况
- 用人单位提供培训,并约定服务期
- 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签订有竞业限制条款
- 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:
- 采用欺诈、胁迫的手段
-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,去除劳动者权利
- 违反法律规定
- 当用人单位发生分立、合并时,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,由继承原单位权利与义务的新用人单位继续履行
- 劳动者提前30日(试用期为提前3天)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解除劳动合同,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
- 劳动者患病在医疗期满后不能继续在该单位工作,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 / 支付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
- 劳动者患病,在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,劳动合同则应延续到医疗期满后再终止
- 经济补偿支付标准(以工作年限为标准)
>= 1年
: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 <= time < 1年
:同上< 6个月
:支付半个月工资
- 劳动者可以不通知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
- 用人单位违规指挥,危害劳动者人身健康
- 用人单位以暴力、非法手段胁迫劳动者进行劳动